根据要求,现将我局对GC21000000001830185批次(国抽)不合格玉米面条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吉林市昌邑区宝蛋妈咪休闲食品店销售的“玉米面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4月22日,办案机构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测信息系统接到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其检验结果为当事人销售的抽样日期为2021-03-29的玉米面条“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食品生产主体立即启动召回程序,查找问题原因,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22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签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在该单位的货架及仓库内均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3月24日从蛟河市项老七煎饼厂购进玉米面条10袋,规格500g/袋,进价4.5元/袋,售价5.98元/袋,货值金额59.8元,获利14.8元,至调查时共销售8袋,余下两袋当事人个人食用。当事人提供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采购食品的出厂检验检验报告,并保存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日
责任编辑:张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