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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老字号”认定标准明确

来源:《福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1-08-18 09:32

福清新闻网8月17日讯 日前,省商务厅发布《“福建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提出将进一步加强对“福建老字号”的规范管理,培育、扶持和保护“福建老字号”。 

《办法》明确了“福建老字号”的认定标准,包括7项条件,分别是在福建省内登记设立;字号传承已满50年;具有与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所有权或使用 权;具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者服务;具有传统文化背景、地域特色、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赞誉;经营状况良好 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

据了解,我省已先后开展了5批“福建老字号”认 定工作。截至目前,我省共有省级以上老字号企业97家,其中中华老字号企业34家。统计结果显示,2020年省级以上老字号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第 六批“福建老字号”名单预计年底前公布,并将在2021年“全闽乐购·跨年购”上集中亮相。

 
 

责任编辑:桑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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