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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策划】让人执迷不悟的“消费高返利”(下篇)

来源:央广网  发布时间:2018-05-03 15:51

央广网北京4月27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浮夸的名头、“高大上”的外衣、熟人介绍、高返利诱惑、短期回本,在这些信息的蛊惑下,轻信消费高返利模式而受骗的消费者较多。目前各部门正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警示投资者、消费者,“消费返利”模式不同于正常商家返利促销活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各部门都发布了哪些警示信息?消费高返利骗局花样翻新快,如何识别清楚,何为正常商家返利促销活动,何为消费高返利骗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提醒消费者要注意消费返利中存在的高额返利难以实现、资金安全无法保障、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三大问题。

所谓“消费返利”,是一些第三方平台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央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六个部门指出,这一类消费返利不同于正常商家返利促销活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六部委警示了三大风险,首先是高额返利难以实现,监管部门指出,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商品溢价收入、会员和加盟商缴纳的费用,多数平台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实体经济和收益,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难以长期维系。

其次是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些平台通过线上、线下途径以“预付消费”“充值”等方式吸收公众和商家资金,大量资金由平台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另外,“消费返利”的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央行等部门强调,一些平台虚构盈利前景、承诺高额回报,授意或默许会员、加盟商虚构商品交易,直接向平台缴纳一定比例费用,牟取高额返利,平台则通过这种方式达到快速吸收公众资金的目的。部分平台还采用传销的手法,以所谓“动态收益”为诱饵,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并通过“拉人头”发展人员加入,靠发展下线获取提成。平台以及参与人员的这些行为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行为的特征。

除此之外,公告内容还提到,这类平台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按照有关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传销属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广大公众和商家应该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防止利益受损。同时,对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监管部门在发布风险警示的同时也介绍了一起以“消费返利”为包装从事非法集资的案例。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此前通报过一种专门针对老年群体的“老妈乐”投资消费返利骗局,不法分子以造福老年群体为幌子,标榜着“消费越多,返利越多”的口号,进行高额返利、免费旅游等福利手段,邀请老年人入会并骗取资金,引诱老年人进行非理性投资消费。比如2017年9月,辽宁大连王女士一家投资“老妈乐”共计20万元,但后来王女士一家收回本金遇到难题;2018年初江苏常州一市民在“老妈乐”投入18万元,这笔钱同样打了水漂,不仅店家当初所承诺的高额返利突然中断,连店家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介绍,经调查,“老妈乐”投资消费返利骗局正在河南、山东、福建、辽宁等省以及江苏省的苏州、常州、南通、连云港地区蔓延。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提醒,类似公司本身不具备融资资质,向社会公开宣传吸收资金,行为已经涉嫌非法集资。

类似“老妈乐”的消费返利骗局还有很多,究竟该如何区分正常的消费返利和骗局呢?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分析,可通过“三看”来分辨。

一看返现比例。正常的消费返现比例不会太高,毕竟商家还要赚钱,而“高额返现”本身不具有持续的可操作性。试想如果人人都买多少返多少,那么商家的利润从哪里来?因此,千万不要被类似“零成本购物”等所谓创新模式给忽悠了,这些都不靠谱!

二看返现有无时间差。正常的消费返现,一般是当场兑现或未来几天内兑现,返现和消费行为之间基本不存在时间差。而“高额返现”不会当场兑现,而是承诺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逐步按比例返还,和消费行为之间存在较长的时间差,这样就留下了操作空间。准确地说,这给以新还旧,甚至卷款跑路留下了时间。

三看推广模式。一般而言,消费返利骗局的资金链不大可能维持太长时间,为了在短时间内大量圈钱,消费返利骗局的操盘者往往会向社会公众大肆进行宣传,甚至采用类似传销的推广手法“拉人头”,快速做大规模,进而圈钱。

对于如何防范和识别返利骗局的问题,北京科技大学金融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刘澄表示,首先,正规的商家消费返利活动存在可持续性,不会突发无法兑现携款而逃等现象。其次,产品本身具有相应价值,全额返现、高额返现自然风险度较大,消费者应杜绝贪小便宜、盲目消费等心理,进行正当消费,明确商家返现背后的真正原因(产品过季促销等)。最后,消费者要对价格远高于价值的返利商品进行多方位衡量,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刘澄介绍,目前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的消费返利行为,投资者在遭遇投资亏损后,即便采取法律手段起诉,也可能面临证据不足等情况,难以挽回损失。所以在加强市场监督部门与经侦部门联合打击的基础上,普通消费者还是应该首先提高警惕,学习金融安全知识。

“消费返利”原本是一项常见的促销手段,商家设定一个消费梯度,满额有返利,其实就相当于打折。但是,现在这一促销手段却被不法分子利用,包装后变成了诱人的骗局。消费返利究竟能致富吗?不少消费者血本无归却仍然执迷不悟。记者采访时,有人分析,单纯的消费并不能创造利润。一些消费返利网站称,“消费返利是实践消费资本化理论的一种创新经营理念,让消费者得到最大实惠,消费者变成投资者,得到100%的回报,消费也能成为资本家”、“消费创造财富”等。上述说词不符合市场规律。

对此,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认为,消费和投资是不同的概念,消费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而投资是为了使资产保值增值,而且投资一定有风险,承诺的回报越高意味着投资的风险越大。因此,上述一些不符合市场规律的说辞本身没有任何根据。他说,经济的发展需要靠拉动内需来实现,但拉动内需促进消费后增加的是社会财富,并不是消费者本人的财富,因此并不同意“消费能够致富”的说法。假定是一个合法的返利,消费者为满足日常生活需购买商品,达到一定额度之后,商家按照一定比例返还货币。这时,消费者是节约了支出,并没有增加自己的收入。他提醒消费者,任何以消费名号宣称是投资的,而且打出一种所谓的经济理论,宣称能够得到全额回报或者高额回报的,这种极有可能就是骗局。

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也强调,上述说辞明显违反基本的经济规律,对此“压根就不应该相信”。消费者明知价格比较高或者不靠谱却还要买,归根到底,是因为在所谓的高回报的幌子下进行了自我催眠,选择性的忽视了一些风险。

对于“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的形式多样且变化快,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一般从哪些特征来认定是不是非法集资或传销?”的问题,李斌表示,就非法集资而言,其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但会通过推介会、传单、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货币、实物或者股权返本付息等方式给予投资回报,它所针对的对象是社会不特定公众。而传销则首先需要交比较高的入门费,加入组织之后才有资格发展下线,以拉人头的数量多少作为计酬依据。作为一般消费者,要判断一个所谓的消费返利是否合法,首先要明确商家是否有营业执照,有没有合法的商品销售,商品本身的价值和价格是否符合通常的经济规律。同时要看商家到底返多少,合法的消费返利一定是有限度的,不可能全部让利给消费者,如果宣称全部让给消费者,那么一定是“庞氏骗局”。另外,他建议消费者,应当主动学习相关的金融知识,了解基本的常识,“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定要加强警惕心理。

其实,只要是高额的返利,其中肯定有问题,冷静思考能想清楚的事情,却有很多人在不断受骗和上当。“消费者会变成投资者”,“100%的回报”,“消费能够致富”……在胡晓看来,这些说辞总是能够打动消费者,是因为这些骗子深度研究了很多营销理论,他们惯用的伎俩是洗脑,即先制造和贩卖一种焦虑;进而宣讲一些国家政策方针或者最新的理论知识,使大家信任他;最后推出能解决上述所有焦虑的“灵药”。她一再强调,一定要警惕虚高回报率以及所谓的保底性收益的“投资”,包括传销。

“消费返利”的骗局几乎遍布全国各地,生命力异常旺盛,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在于技术门槛越来越低,违法成本不高,即便是平衡因为资金断裂而崩盘,也可以迅速另起炉灶。李斌认为,面对这种情况需要把幕后人员揪出来,这些人将来无论跑到什么地方开展类似业务统统不允许获得任何登记。此外,诚信体系建设也非常重要。对于之前曾经有过违法犯罪记录的人,或者在逃未被查处的人,无论跑到任何地方,其信息都应该全国联网,只要前面的案子没有销,就还得接受惩罚,不应该再开展后续活动,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能够马上实现的。

对此胡晓表示认同,并补充提议是否应利用互联网增加更加便捷的举报机制。以“12315”为例,胡晓觉得当下人们看到网络诈骗、网络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现象,尤其是金融欠发达地区的人可能认知不足,或者一些老年人觉得是有利的东西,家里人发现是个骗局但怎么说都不听时,需要有一种方式可以快速举报给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在接到投诉后马上处理。这从某些意义上讲也是一个及时补救的措施,毕竟监管部门精力有限,如果能配合好机制,未来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把违法犯罪的苗头遏制住,对下一步遏制犯罪行为的扩大会有很大帮助。

李斌认为,作为监管者,一方面要让更多的投诉信息能够及时有效地传达进来,做筛选处理。另一方面也可以尝试在现有体制人员编制内,用较高效的方式主动发现市场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缜密调查,同时如果发现该行为涉及到治安处罚或者是违法犯罪,可以考虑跟公安机关进行联合执法。其实无非就是怎么掌握违法犯罪线索在第一时间能够尽快有效介入,一方面是群众报的,一方面是自己主动进行日常巡查。所以各个部门还是要齐抓共管联合执法,这样才能够布一张天罗地网,压缩它们的生存空间,最大限度遏制住这种违法行为。

胡晓表示,主动和被动相结合非常重要。据悉,最近两三年来,监管部门不管是跨地区还是跨部门已经形成了联合执法的监督管理的机制。此外,胡晓还建议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从十几年前的线下传销发展到现在,很多东西“换汤不换药”。为什么受骗的人越来越多?不能说监管部门没有努力,而是投资者教育做的不足。人们现在更多再说这个不要做那个不要投,但很少有人能够知道当自己有一些钱时应该如何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进一步普及和加强投资者教育才能从根本上结合起来防范一些风险,大家要终身学习,才能够让自己在面对一些新问题时,不被其中一些陷阱套牢,解决投资方面的疑惑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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