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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水壶抽检报告:超八成合格 小熊、荣事达上"黑榜"

来源:中国消费日报  发布时间:2019-11-27 09:48

  2016年,河北李先生从某电器商行花80元买了一个电热水壶,李先生儿子用此壶烧水时,触电死亡,当地法院鉴定此电热水壶存在质量缺陷,判决生产厂家赔偿26万元。

  这则新闻让人惊心。电热水壶安全隐患情况如何?哪些品牌值得注意?

 

  2019年10月,《消费者报道》整理了国家、省、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包括原工商局、质监局)公布的自2010年1月至2019年10月对液体加热器(含电热水壶)的抽检情况。

  抽检结果显示,共167批次液体加热器不合格,其中半球、三角牌、小熊、荣事达、SKG、奥克斯、得力等知名品牌均曾上“黑榜”,原因是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输入功率和电流、接地措施等安全项目不达标。

  1282批次合格,抽检合格率88.5%

  电热水壶在国家标准中属于“液体加热器”,适用的国家标准为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除了电热水壶,液体加热器还包括电热锅、养生壶、煎药壶、电茶炉、电茶壶、电炖锅、电煮锅、电饭锅、电热杯、面条锅、暖奶器等,其中电热水壶的不合格情况最多,占69.5%,电热锅占8.6%,养生壶占2.6%。

  数据显示,国家、省、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包括原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监督管理局)共对液体加热器(含电热水壶、养生壶、电热锅等)抽检了1449批次,其中不合格批次为167次,合格率为88.5%。

  抽检情况基本让人放心,那品牌情况表现如何呢?是否涉及知名品牌?

  半球、小熊、荣事达、SKG等曾被抽检发现不合格

  品牌方面,较知名品牌如半球、小熊、荣事达、SKG等都被抽检发现不合格情况。

  红双喜牌、壶哥牌液体加热器被抽检发现5批次不合格,属于出现频次较多的品牌。

  值得让人重视的是,较知名的品牌半球、奥克斯、TCL、荣事达、SKG、小熊均检出不合格情况,具有安全隐患。

  例如2017年武汉市工商局抽检发现,广东小熊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熊YSH-A15N1电热水壶在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连续骚扰电压项目上不合格,可能有触电隐患。

  具体抽检情况如下:

  值得一提的是,志高电热水壶虽未被抽检发现不合格情况,但2019年9月,志高空调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召回型号为ZD-D1801的志高品牌电热水壶,所涉及的电热水壶的壶嘴部分存在锐利边缘的情况,当消费者裸手手指伸入壶嘴部分进行清洁时,可能会划伤皮肤。

 ▲注意选购壶嘴有保护的电热水壶

  ▲注意选购壶嘴有保护的电热水壶

  安全指标占不合格项目7成

  167批次不合格商品中,较多产品不合格涉及的指标均为安全指标,占74.6%。

  其中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输入功率和电流、接地措施不合格次数都高达40次以上。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测试不合格可能有损坏、火灾隐患。国标规定电源线横截面积不应小于0.75mm2,长度不应长于75cm。如果电源线较长较细,电阻较大,在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电源线发热,引起绝缘皮损坏甚至造成短路或火灾事故。

  输入功率和电流测试不合格可能有发热、火灾隐患。电热水壶的标称功率实测与标称相差较大,功率超标可能会引起电源线及电热水壶过载、发热,从而引发火灾事故。

  除了安全项目外,标志与说明不合格问题也较严重,高达69批次,部分产品没有铭牌或铭牌上的产品标识缺失、不规范。

  液体加热器选购建议

  1、认准3C认证。液体加热器(含电热水壶)作为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被列入国家强制性安全认证(CCC)目录,必须要经过3C认证才能生产、销售。

  2、查看底部铭牌。液体加热器的底部铭牌一般具有企业名称、地址、规格(如容量)、型号、商标、电压参数、功率参数等标注和说明。

  3、留意不锈钢内壁“304”标志。特别对于我们常用的不锈钢电热水壶,应使用奥氏体304不锈钢材质作为内壁,达到食品接触材料的标准。

 ▲国家“3C”认证标志

  ▲国家“3C”认证标志

 

责任编辑:黄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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