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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消费者起诉鸿茅药酒及药房:究竟有没有豹骨?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18-05-03 12:35

原标题:重庆消费者起诉鸿茅药酒及药房:究竟有没有豹骨?

最近,鸿茅药酒“火了”,因为广州医生谭秦东发表一篇名为《中国神酒“鸿茅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被内蒙古便衣警察跨省追捕的事件,把鸿茅药酒推上了风口浪尖。日前,重庆的消费者邓先生一纸诉状将销售此药酒的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碚区中心店以及生产商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一同告上了法庭。

4月17日,重庆市民邓先生,在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碚区中心店花费1498元购买了意向鸿茅药酒,购买回家后发现产品的成分中含有“豹骨”,但产品说明书及产品包装标签上均没有发现“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

根据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公告2005年第5号相关规定,凡是添加利用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中的必须取得“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并且该标识要贴在商品最小包装上。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未按规定使用专用标识的和未取得专用标识的会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收回专用标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邓先生质疑说,“鸿茅药酒究竟有没有豹骨?加了多少?豹骨又是从哪里来?”,“如果没有加豹骨属于擅自改变配方,应按劣药查处,如果加了豹骨,根据鸿茅药酒公布的销售数据,那海量的豹骨从何而来?”

4月20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立案审查。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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