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遵义市红花岗区第三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三次会员大会在区司法局召开,遵义市司法局、红花岗区司法局以及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相关负责人、红花岗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全体会员参加。
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遵义市红花岗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作工作报告,大会审议通过了《遵义市红花岗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本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遵义市红花岗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修订草案)》、《遵义市红花岗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草案)》、《遵义市红花岗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经费管理办法(草案)》。增选、改选了遵义市红花岗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理事、监事(含监事会主席)、秘书长。
遵义市、区两级法局作为行业指导部门,其相关负责人对红花岗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成绩给予肯定,并对协会发展提出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红花岗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一是要坚持基层法律服务的社会需求导向,深入农村、服务群众;二是要不断学习法律、把握政策,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三是要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健全党组织,在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要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体现担当作为,为推动基层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红花岗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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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桑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