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三明6月28日电(通讯员饶鸣吉 陈楚贤)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司法局等单位帮助我争取到了工资,为我们农民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帮助。”这是日前,福建省明溪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通过支持起诉为农民工范某讨薪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社会弱势群体,范某向检察官道谢的一幕。
据悉,该院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2019年3至4月期间,范某受雇于杨某,在明溪县枫溪乡某高速路基队工地务工,双方于4月26日签订调解协议书,约定2020年5月10日前,杨某应支付给范某工资2812元,到期未支付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均由杨某承担,但杨某始终未将农民工范某工资支付到位。
该院检察官经过详细询问案件情况,梳理案件相关事实证据,与双方当事人及时沟通联系,进行释法说理。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依法支持农民工讨薪,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使农民工范某领取到全部的劳动报酬,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障。
下一步,该院将加强与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运用信息互通、疑难案件共商研讨等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