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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 法制宣传在身边

来源:中新网新疆  发布时间:2020-12-07 09:47

  中新网新疆新闻12月6日电(姚霞 王露露)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连日来,博湖县博湖镇芦花社区利用入户走访、设立咨询台、微信群、群众说事日,面向广大群众,面向基层的优势,宣传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增强广大群众学习民法典的积极性。

  本次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找准群众学法和维权需求,联动机制,凝聚力量,走高质量普法和内涵式普法道路,同时以更多的普惠普法活动来推动社区法治建设的治理体系和能力再上新台阶,让更多的居民群众遇到问题能从法律层面思考解决问题,依法破除人民群众生活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

  活动中,通过系列特色活动,全面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工作。

  居民胥吉恒说:“这个宪法宣传日很好,每个公民要学好宪法,宣传好宪法,讲宪法,自己不犯法。不但自己不犯法,要教育下一代儿女学好法律、搞好安定团结,这是我们学好法律的关键。”

  此次宣传活动,发放了大量宪法书籍、宣传折页等法治文化产品,让居民及时了解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内容,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高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普及率。

 

责任编辑:桑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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