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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亲情遇到法律——一起温暖的欠款纠纷案件

来源:早安图文  发布时间:2020-11-24 09:18

        “法不容情”一直是中国的传统观念,法理与情理的冲突自始存在,在许多案件中都有体现。但近日,洪泽法院在审理一起欠款纠纷案件中,却体现了对法律的敬畏与对亲情的尊重,法理与情理实现了平衡。

        2018年9月,王某与孙某发生交通事故,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但王某自身经济条件较差,根本无力支付孙某家属所提出的赔偿款项。就在双方协商陷入僵局时,王某的儿子王小某表示愿意主动承担父亲所欠债务,最终在交警部门调解之下,由王小某自愿赔偿原告30万元,其中20万元已于前期赔付,剩余10万元欠款出具欠条一份,承诺于2020年8月底前还清。受疫情影响,王小某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未能按时偿还,故孙某之女孙小某将其诉至本院。

        虽说“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但在我国民事法律关系中,父亲与子女实际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在财产上也是独立的。本案被告人王小某原本可以不用承担赔偿款,但其出于对父亲的孝心,选择主动担起这份责任。

        承办法官在了解这一情况后,经过深思熟虑,决定以调解方式促成双方矛盾化解,减少双方因疫情受到的冲击。在开庭之前,法官找到双方当事人,谈情理、明事理、讲法理,阐述双方各自困难,希望相互理解谅解,最终原告同意延期给付,双方握手言和。 (洪泽法院 王逸飞 刘雨濛)

责任编辑:桑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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