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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时间:2021-07-20 08:49
序号   普法内容   普法方式及渠道   责任部门 备注
  1.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等党内法规 1.制定厅党组和党支部(总支)学习计划;
2.组织专题讲座;
3.编印学习资料等
机关党委    
  2.  宪法,重要行政法律法规 1.组织制定学习培训计划;
2.督促责任处室落实等。
相关处(室)、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3.  行政许可程序法律法规 1.编印学习资料及案例汇编;
2.开展说理式执法、编制执法手册;
3.组织培训;
4.组织执法典型案例评选;
5.在国家宪法日、质量月等活动中,组织宣传;
6.利用省厅网站、微信、微博等组织宣传;
7.创建“谁执法谁普法”示范点和示范单位等。
行政审批办公室、登记注册处分工负责    
  4.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法律法规,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规定 执法稽查局、其他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室)、直属机构分工负责    
  5.  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法律法规 执法稽查局、其他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处室、直属局(总队)、法规处分工负责    
  6.  行政诉讼法律法规规章 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执法稽查局、其他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室)、直属机构分工负责    
  7.  行政奖励等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等 1.编印学习资料及案例汇编;
2.开展说理式执法、编制执法手册;
3.重要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解读等形式广泛宣传;
4.在国家宪法日、质量月等活动中,组织宣传;
5.利用省厅网站、微信、微博等组织宣传;
6.创建“谁执法谁普法”示范点和示范单位等。
科技和财务处、质量发展处、标准创新管理处、执法稽查局、其他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室)、直属机构分工负责    
  8.  产品质量(含棉花质量)、缺陷召回、生产许可、纤维检验等产品质量检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等 质量发展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执法稽查局、直属机构等分工负责    
  9.  计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重要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检定规程等 计量处、执法稽查局、直属机构、计量院等分工负责    


10.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重要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技术规范等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分工负责    
11.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法规、重要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检验标准等 认证监督管理处、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执法稽查局、直属机构等分工负责    
12. 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重要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强制性标准等 标准技术管理处、标准创新管理处、执法稽查局、直属机构、省标准研究院等分工负责    
13. 信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及规范性文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信用监督管理处、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处、执法稽查局等分工负责    
14.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制度措施,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实施细则等 登记注册处、执法稽查局、直属机构等分工负责    
15. 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反垄断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等分工负责    
16.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处、省消费者协会、省消费者投诉受理中心等分工负责    
17. 广告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管理处等分工负责    
18. 食品、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等分工负责    
19. 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商标监督管理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执法稽查局等分工负责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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