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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份全省市场监管类投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暨消费提示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4-23 09:4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3月份,全省市场监管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5830件,同比减少26.72%。其中,投诉6015件,占受理总量的23.29%,同比减少62.55%;举报4053件,占受理总量的15.69%,同比增加112.76%;咨询15762件,占受理总量的61.02%,同比减少8.81%。投诉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7.22万元。详见下图:

 

二、投诉热点分析

2021年3月份,全省12315机构共受理投诉6015件,其中商品类投诉3324件,占投诉总量的55.26%;服务类投诉2691件,占投诉总量的44.74%。

(一)商品类投诉中,排名前三位的热点依次为:一般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和家具用品类。详见下图:

 

主要反映问题:个别超市存在缺斤短两现象,衣服鞋袜质量有问题;防疫用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经营者销售假货和“三无”产品;网购商品质量低劣,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节目购买的产品无厂名厂址;新能源汽车问题凸显,比如电池故障、电量衰减快,续航里程缩水等。

(二)服务类投诉中,排名前三位的热点依次为:销售服务类,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详见下图:

 

主要反映问题: 航空公司、旅行社客服质量差、受理不及时;网络平台在线客服处理问题拖沓,线上线下脱节,配送货物不规范;房屋租赁中介借疫情上调租金,或租房合同尚未到期便强迫承租人搬离;未成年人被引诱大额“打赏”主播;部分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现象,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支付培训费用,家用电器售前和售后问题突出;预付费退款困难等。

三、举报情况分析

2021年3月份,全省12315机构共受理举报4053件,主要举报内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广告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食品问题、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无照经营行为、违规收费行为、违规登记管理行为和商标违法行为等。详见下表:

四、消费提示

汽车消费维权知识

随着汽车消费不断增长,在购车、用车、修车过程中产生的消费纠纷也逐年上升。为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轻信商家承诺和广告宣传。品牌汽车厂家一般会给出汽车指导价格,如果一些汽车代购商给出的价格明显低于指导价格或4S店,就可能存在问题。贷款购车的消费者应当亲自到银行咨询贷款资质和额度,不要轻信销售人员作出的贷款金额承诺,以免出现缴纳订金后才发现额度受限,想违约但对方不愿退还订金的困境。

(二)选择正规汽车经销服务商。购车时应选择品牌影响力大,技术成熟,售前售后一体,规模较大的销售企业,避免出现销售方与服务商相互推诿,三包责任难以落实的情况。

(三)签订书面购车合同。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要签订书面合同,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双方约定内容均以文字载明,合同中明确双方责任,避免发生纠纷后索赔无据。同时慎交定金,预付定金时须三思而后行。

(四)依法合理维权。提车时务必索要购车发票、三包凭证、车辆合格证。如遇不合格汽车,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要求退货。(撰稿:高  洁)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2021年4月6日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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