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查询
搜索
首页
维权要闻
食品安全
房产家居
教育培训
直销资讯
消费警示
律师
文学
行政执法
旅行
人物
汽车
视频
环保
当前位置:
首页
>
维权要闻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玻璃等1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
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4-15 09:31
现将我局组织制定的安全玻璃、轮胎、家用燃气灶、商品条码、化粪池构件、阀门和水嘴、法兰和安全阀、工业泵、防火门、砂轮、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饲料加工机械、机动脱粒机、非医用防护口罩等1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予以通告。我局此前发布的以上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即日起废止。
附件:安全玻璃等1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日
责任编辑:张彤
上一篇:
山东省标准化院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工作部署会议
下一篇:
中国新闻网:辽宁出台全国首个免实地核查和告知承诺获证企业监督
网站首页
|
维权要闻
|
视频新闻
|
消费警示
|
在线投诉
|
联系我们
|
消费新主张
|
企业信息录入
|
新闻中心
|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消费与法
新闻热线:010-5622237
投稿邮箱:xfyf315@126.com
Power by DedeCms
京ICP备1500072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