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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承诺的车辆配置没有咋办?可收集证据投诉

来源:沂蒙晚报  发布时间:2018-05-03 09:09
       “购买电动三轮车,宣传有中控锁和后备胎,而且销售人员也承诺有,但购买之后却发现只有后备胎罩,并没有后备胎,多次反映也不给解决。”5月2日,市民陈先生拨打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
 
  据陈先生介绍,4月9日,他花费2.4万元在位于临沂高新区马厂湖镇一车辆销售公司购买了6辆电动三轮车。“当时是经朋友介绍的,该公司对外宣传车辆为中控锁,有后备胎和后备胎罩。”陈先生说,当时他并没有过去,只是通过微信转账,“订购付款后,销售人员说给送过来。”
 
  陈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车辆到达后,他立马就进行了检查,发现车辆与前期宣传及承诺的并不一样。“车辆宣传的为中控锁,但实际购买后就是普通锁;而且车辆还没有合格证、说明书,也没有后备胎,只有个后备胎罩,还不符合要求。”陈先生说,与厂家联系后,他们把车辆合格证、说明书及调换的后备胎罩给寄了过来,但后备胎却没给,而且对于中控锁也没有说明。
 
  记者为此联系了该车辆销售公司负责该业务的许先生。“我们并没有承诺是中控锁和有后备胎,因为该车辆本身就没有,这些都是双方协商后加的。”陈先生称,由于该客户是多辆购买,在购买时已将价格压到了最低。“本身就没有多少利润,为了促进销售,我们平时只是根据客户的要求及实际情况再考虑是否给予加装,但该客户要价太低,比平时便宜了1000元,所以这些东西是没法安装的。”
 
  □律师说法:
 
  对此,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称:车辆及其配套作为一种商品,在交易中,商家作为卖方应该诚实守信。在此案例中,如果商家销售后实际车辆与前期宣传及承诺不符,就涉嫌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因此陈先生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并要求给予赔偿。
 
  沂蒙晚报记者 赵泽军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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